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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特殊”离婚案件

来源:县法院 作者:潘玉霞 编辑:刘琦 2024-04-03 16: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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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桃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之所以称之“特殊”,是因为原被告均为残疾人。承办法官以理解、关心、尊重残疾人为出发点,切实保障了残疾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双方当事人均表示非常满意。

庭审现场   县法院提供

刘某系聋哑人,陈某因病致聋,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育有一女。由于婚前认识时间短,婚后感情不和,刘某以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办理聋哑人案件是个不小的挑战,因为语言交流障碍,如何让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依法保障残疾人的权利是首要解决的问题。承办法官彭红艳了解基本情况和案情后,为保障双方当事人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调解顺利进行,邀请了桃江县残联副理事长陈平及桃江县特种学校校长曾庆征参与调解,提供手语翻译和交流辅助,破解双方沟通壁垒。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通过手语翻译、纸上对话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承办法官放慢节奏,给予双方充分的沟通时间,确保手语老师准确翻译,最终双方解开心结,同意调解离婚并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也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

庭后,桃江县残联陈平副理事长了解了双方生活状况和健康情况,并表示县残联将尽量帮助双方解决生活、就业上的困难。

未用声音意已传,此时无声胜有声。

来源:县法院

作者:潘玉霞

编辑: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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