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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桃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作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编辑:刘琦 2024-03-27 09: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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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4日至7月1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单位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各级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2年9-12月共召开党组会议4次,其中2次未进行‘第一议题’学习;理论学习未入脑入心,部分党员干部不清楚‘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具体内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党组重新学习《关于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提升了对“第一议题”制度的认识,确保“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②强化学习,修订机关管理制度,明确政治理论学习要求。③10月份开展政治理论考试,机关10名干部参加了考试,有效检验了干职工学习成果;每周公布“学习强国”积分排名,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多举措确保理论学习入脑入心。

2.关于“‘勤俭办一切事业’理念树得不牢。未按照《机关事务工作指南》要求制定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章制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节能宣传教育氛围不浓,效果不明显。2022年党政大院水费、电费分别比上年增长31.3%、22.7%”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协助县发改局等职能部门制定了《桃江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②制定党政大院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大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③利用党政大楼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在党政大楼开展节能宣传工作。④党政大院卫生间改用节水器、大楼外墙灯光改用LED灯等。

(二)关于“贯彻落实‘两个更好服务’指示要求不到位,履行主责主业有差距”的问题。

3.关于“对接服务对象需求不主动。被动解决服务对象反映问题多,主动思考跟进服务少,2022年1月-2023年4月未对党政大院物业服务进行过调查评估,2022年10月起未对公务用车服务进行过回访监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4月份召开机关事务座谈会,广泛征求驻大院各单位关于物业、公务出行、食堂等方面的意见,针对收集的问题一一整改答复,主动作为。②对社会租车进行用车回访,并记录用车人评分;每月抽查平台10台车辆以上进行回访并建立台账,公车服务满意度100%。③每半年对保洁、安保、水电保供、维修开展回访并建立台账,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④每季度开展一次机关食堂满意度测评,及时发现不足。⑤在党政大楼和附属楼设置征求意见箱,收集服务意见。

4.关于“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有弱项。一是对物业服务单位监督指导不力。人员证件配备不齐,2023年湖南岁茂物业公司派驻党政大院人员中,1名保洁人员无健康证,11名安保人员无保安员证。物业服务标准不高,如党政大楼八楼外坪长期未打扫,附属楼前山体绿化带中杂草藤蔓清理不到位,6台“僵尸摩托”占用停车棚未清理。二是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养护不及时。如党政大楼电梯因设备老化多次发生故障;附属楼三楼会议室5个空调主机使用不稳定、制冷效果差;党政大院周边山体明晰界址并建设栅栏后,有4处缺口未封闭,仍有违规种菜和临时搭建行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修订《桃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党政大院卫生保洁质量标准及考核制度》、《党政大院保安质量标准及考核制度》、《党政大院水电维修工质量标准及考核制度》,每周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队开展一次文明卫生监督检查,并予以通报。②对全体物业人员证件进行了一次摸排,对排查出的问题,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已整改到位。③修订保洁员岗位及工作范围方案。④附属楼前山体绿化带中杂草藤蔓已清理干净,并规定绿化人员每月进行清理。⑤6台“僵尸摩托”已清理至县交警队停车场。⑥针对电梯设备老化,已专项报告县政府新增一台载重电梯,此项目纳入了2023年第一批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对老电梯实行零配件备用机制。⑦附属楼会议室空调已全部维修到位。⑧周边山体栅栏已全部封闭,成立了党政大院巡查小队,由分管领导张继勇任队长,杜绝种菜和违搭行为。

5.关于“持续巩固公务用车改革成果不彻底。一是公车运行不规范。公车服务平台共有车辆59台,其中5台未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对公车归队时间缺乏监管,仅凭司勤人员手机APP操作,未现场确认过实际归队时间。二是‘五统一’要求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所有车辆的标识喷涂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已完成全部车辆喷涂工作。②收回所有委托管理车辆,会同财政局修订《桃江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桃江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③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司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司机安全驾驶意识。④修订《桃江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驾驶员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司机自身责任,减少工作失误。

(三)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平安机关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6.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全面。未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台账并组织整改,党政大楼八至九楼外墙铝塑板已掉落27块,仍有3块几近掉落,存在高空坠物风险;党政大院周边山体有居民自挖露天水坑1处,水深1.3米,无任何防护措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台账,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陈卫国任组长,定期开展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②针对9楼顶铝塑板脱落的问题,我单位专项向县政府报告进行维修,并纳入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③后山水坑已于4月份填平,后面蓄水山塘9月份完成安全围栏、安全警示牌设置。④成立了党政大院巡查小队,由分管领导张继勇任队长,每日对大院进行安全巡查。

7.关于“反恐工作有漏洞。2022年10月省公安厅检查反馈问题指出,党政大院作为反恐单位,摄像头采集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天,截至2023年4月,党政大院125个摄像头中能达到90天以上保存期限的仅有10个;2014年9月《桃江县党政机关办公大院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党政大院设立凤凰山派出所警务室,协助维护机关大院正常办公秩序,截至2023年4月仍未建立”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针对摄像头视频资料需要保存90天的要求,现已将达到这一要求的重要部位摄像头增至16个。今后将根据财力情况陆续增加达到这一要求的摄像头的数量。②针对警务室的问题,已于8月底将大门外原信访大厅腾空,进行简单修整后,安装了空调和办公桌椅,公安部门已安排警务人员进驻值班。③已于4、10月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8.关于“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未达标。党政大院灭火器更新不及时,消防泵房、消防水箱等消防设备不齐,办公场所无消防报警系统和烟雾感应喷淋系统,截至2023年4月,党政大院未通过消防安全验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更换过期灭火器。②针对设备设施不全,已专项报告县政府,并将此项目纳入了2023年第一批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消防设施正在逐步完善,力争2024年完成验收。③已于10月开展消防演练,增强安全意识,提升消防知识和技能。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9.关于“‘一岗双责’未落实到位。个别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未报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专题研讨《2023年桃江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明确了各分管领导、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督促意识形态责任落实。②学习《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③党组书记陈卫国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10.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环节不规范。2021年中心组学习未安排督导旁听,部分中心组学习笔记仅有自学内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1年党组中心组学习在5月份邀请了党史学习教育督导组和县委宣传部联点领导参加,中心组秘书书写会议记录不规范,没有将旁听领导单独标注。对党组中心组秘书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在以后的学习中规范会议记录,注重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水平。②组织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十项制度》,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六个环节”。

(五)关于“巩固深化巡察指出问题整改有差距”的问题。

11.关于“巩固深化巡察指出问题整改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于5月8日将违规资金上缴到桃江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纪委账户。②完善机关财务制度。③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财务制度,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④对2020年以来“其他收入”科目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应缴未缴的情况。⑤党组书记陈卫国对物业股长进行批评教育。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

(一)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无依据发放奖金补助”的问题。

1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无依据发放奖金补助。2020年12月以500元/人标准,列支7名干部2019年度党建工作先进奖励共计4000元;2022年12月以100元/人/天标准,列支3名临聘人员森林防火交通补贴共计15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于5月5日将无依据发放奖金补助5500元上缴到桃江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纪委账户。②对2020年以来发放的奖金、补助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相关情况。③党组书记陈卫国对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二)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内控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13.关于“白条入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善机关财务制度,严格执行会审联签制度。② 2020年5-11月凭自制表格列支洗车费,该款项已收回,对方提供发票,已重新支付;2022年1月凭发票记账联列支会议室维修费共计8387元,已将发票联进行更换。③2023年9月起,列支机关食堂餐费及补贴已附发票。④党组书记陈卫国对公车办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14.关于“出差审批流于形式。存在先出差再填报出差审批单、一次审批多次出差等问题,如1名干部赴益阳出差日期为2021年12月28日,出差审批单日期为2022年1月22日;2022年4月,1名干部同一出差审批单审批出差2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财务制度,规范出差审批各项要求。②完善财务制度,通过制度管人,强化财务会审联签责任,严格执行先报备审批再出差的规定,杜绝不规范行为。③党组书记陈卫国对分管领导提醒谈话。

15.关于“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善机关财务制度,强化财务会审联签责任,规范报账要求,严格付款审批程序,严厉禁止先付款后审批行为。②补充购买公车的审批依据复印件;补齐财务凭证签字和事由。③组织机关干职工学习财务制度,进一步提高认识水平。④对2020年以来所有凭证进行清查,排查出一笔凭证要素不齐,现已整改到位。

16.关于“在行政经费中列支工会费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提高业务水平,严格落实《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严禁在行政经费中列支工会费用。

②已于10月份退还相关经费至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三)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力,公车维修管理缺少常态化监管”的问题。

17.关于“未履行合同条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找出补充协议,已按要求归档。②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合同规范化管理,认真审核合同,严格执行合同条款。③从2023年起,机关食堂快餐补贴,开展前置审核,核定补贴金额,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按实际执行。④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民法典》合同篇,增强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⑤党组书记陈卫国对办公室主任、物业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

18.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②会同县国资管理部门,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实现账册登记与固定资产管理实物同步。③已于4月1日责令湖南汉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迅速搬离。

19.关于“公车维修管理监督缺失。存在审批不规范、监督有死角、旧件回收处置不当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善公车维修审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车维修,降低廉政风险。②建立旧件回收登记台帐。③原则上每半年对旧件进行一次集中处理,处理所得收入按要求上缴县财政局非税账户。④党组书记陈卫国对公车办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20.关于“党政权限不清。未建立党组议事规则,未厘清党组会议与行政会议职责边界,2020年3月以来,党组会议与行政会议使用同一记录本,研究事项未做区分,存在由非党领导干部主持党组会议、在行政会议上研究党员转正事宜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党组会议、班子会议制度,厘清党组会议与行政会议职责边界。②2023年4月以来,党组会议、行政会议、全体干职工会议已做区分,分别使用不同的会议记录。

2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如2022年10月实施党政大楼一楼厕所试点改造项目、2022年11月临聘物业管理股工作人员、2022年9-12月购置公车4辆,未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各项要求。②在班子会议、机关干职工会议上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做到学懂弄通,正确运用,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22.关于“存在守摊子思想。机构改革以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重心围绕“三楼两院”管理服务和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开展,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职能空转,在推进全县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中缺少主动作为,如2020年7月按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开展办公用房分布情况等数据汇总工作后,截至2023年3月未再进行调整更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主动向县委、县政府申请成立办公用房管理机构。②对全县办公用房开展一次摸底调查,发放《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汇编》。③印发《桃江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公务用车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④开展全县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并带头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使用、改造节能设备。

23.关于“日常管理不严格。2022年,有2名班子成员因亲属去世操办丧事事项未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班子会议、干职工会议上学习《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认真研讨了文件精神,提高了认识。②党组书记陈卫国对2名班子成员予以了提醒谈话。③开展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自查自纠,未发现相关问题。

(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

24.关于“组织生活程序不规范。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无方案,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无方案、支部对照检查材料和问题整改清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党建专干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进一步学习并熟悉相关业务知识,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有关工作任务。②已将组织生活会方案、支部对照检查材料和问题整改清单电子版打印出来重新存档。

25.关于“党员活动组织不及时。2022年第一季度在职党员进社区未按要求在4月份到社区报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机关党员认真学习《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提升党建引领“基层吹哨、部门报道“和“联点单位进社区、在职党员进小区”工作有关提示》有关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规范了相关工作要求。②严格按照文件有关要求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相关活动,全体党员及时在工作群反馈志愿服务活动等情况。③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了党员积分管理。

26.关于“党建资料保管不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资料遗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②将2020年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相关资料重新打印、复印一份并存入档案。③党组书记陈卫国于10月17日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指出了不足,并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

(三)关于“人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7.关于“未经审批聘用编外人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桃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暂行管理办法》,严格按程序聘用编外人员。②于10月26日将聘用的编外人员全部解聘。

28.关于“人事档案未查漏补缺。如4名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缺少主管领导评语、个人意见等内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人事专干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工作落实到位。②对机关全体干职工档案进行了“回头看”,查漏补缺,并将排查出的相关问题反馈至本人,现已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8218000;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迎宾路168号;电子邮箱287304481@qq.com。


中共桃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

2023年12月2日

来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作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编辑: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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