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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及周边规定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召开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县创建办 作者:李丹 彭灿 编辑:刘琦 2024-01-31 17: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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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0日下午,县城及周边规定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召开,副县长李智敏出席并讲话。

会议现场 李丹 摄

会议下发了《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及周边规定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禁止在紫金湾小区—505乡道—505乡道与益马高速交叉口—益马高速—益马高速与西环线交叉口—西环线—016县道—S230省道—石长铁路—石长铁路牛潭河大桥—资江河南沿线—桃谷山社区—竹海景区闭环区域(含相应资江水域)燃放烟花爆竹。此外,全县党政机关、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文物保护等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和经营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商场、集贸市场和公共文化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活动场所,殡仪馆和公墓陵园,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规定,在禁放地点以外的其他区域,倡导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的燃放。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做好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与管控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李智敏强调,县城及周边区域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是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和减少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建设生态文明桃江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严峻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紧抓实巡查监管、源头管控和发动宣传等关键环节,压实主体责任、严格监管执法、强化督导问责,全力以赴抓好县城及周边规定范围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守护好桃江的蓝天碧水,守护桃江的一方平安。

会上,县创建办主要负责人作了禁放工作部署安排。桃花江镇、浮邱山乡、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5个单位相关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桃江高新区、县教育局、县科工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融媒体中心、桃花江镇、浮邱山乡、县创建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城其他县直部门(不含垂管单位)分管负责人,禁放区范围内所有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禁放区范围内所有村(居)民小组长或网格长参加会议。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县创建办

作者:李丹 彭灿

编辑: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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