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桃江县优秀文艺作品扶持奖励实施办法(修订试行)》(桃宣联〔2023〕7号)文件规定,由个人、乡镇文联及县直文艺家协会申报,经桃江县优秀文艺作品扶持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中共桃江县委宣传部部务会审定,拟对以下214件优秀文艺作品(文艺创作单位)进行扶持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月12日至1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县扶持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文联)提交意见,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何为,联系电话:0737-2903781
桃江县优秀文艺作品扶持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
来源:县文联
作者:县文联
编辑: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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