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听证报告

来源:县创建办 作者:县创建办 编辑:刘琦 2023-12-22 20:35:13
—分享—

  一、听证事由

  《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听证时间:2023年12月22日14:30

  听证地点:华美达酒店3楼羞女峰厅

  听证主持人:刘壮辉

  听证监察人:卢秋辉

  听证陈述人:肖海宾

  听证记录员:彭  灿

  听证代表:黄军、莫宏华、孙军、石敬阳、鲁复生、黄水清、张宏、高仁、莫飞虎、郭正军、龙友才、张小红、涂光华、杨爱香、贾海峰、文少龙、肖近春、程永红、郭永红、吴海波、王大庆、莫淑怡、项艳红、占艳、倪斌、胡立斌、张跃文、汤迪武、潘伟长、胡雪冰、胡蓉川、吴云华、王艳荣、徐小明、张进、朱果辉、彭灿辉、吴建强、何浩、郭军辉、李烨、吴建平、张贵、王建荣、曾少婵

  三、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建议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认为《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简称《通告》(征求意见))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出台必要性,意见和建议归纳如下:

  1.《通告》标题:“县城范围内”不够准确。

  2.第五条“禁止燃放区不得再审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入。”是否具有法律依据,须进一步确定。

  3.《通告》宣传问题。各职能部门责任不明确,宣传达不到理想效果,要明确各自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4.第六条中,打击机关只有公安机关,力量比较薄弱。

  5、党员干部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带好头,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6.小区物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上只能宣传、劝阻,无执法权。

  7.举报热线建议加入8218119。

  8.禁止燃放区域不一目了然,群众不一定对禁止燃放区域有明确的界定,需进一步细化。

  四、听证陈述人回复说明

  1.《通告》的标题:“县城范围内”优化为“县城规定范围内”。中心城区的范围较窄,写规定范围比较好。

  2.《通告》(征求意见稿)内容有考虑不周的地方,对第五条中的“禁止燃放区不得再审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入。”会同县应急管理局进一步确定。

  3.《通告》宣传等后续问题。县创建办作为承办机构,《通告》正式对外发布后,将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智敏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如何宣传发动,明确相关责任人员等,将利用宣传资源加强对《通告》的宣传。

  4.巡查方面,不只依靠公安机关,会依靠社区、职能部门等联合巡查,公安机关主要是打击查处违法行为。

  5.党员干部带头问题,会进一步抓这项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小区物业公司的主要责任是宣传、劝导,无执法权,将对第八条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7.举报热线方面,将加入8218119。

  8.禁止燃放区域方面,会将区域进一步细化,在关键地方设置提示牌和界碑。


  附件:1.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规定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2.听证会会议记录.doc

桃江县创建办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1.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规定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听证会会议记录.doc

来源:县创建办

作者:县创建办

编辑:刘琦

本文链接:https://www.taojiangnews.com/content/646756/61/13394757.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桃江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