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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规定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县创建办 作者:县创建办 编辑:刘琦 2023-12-22 2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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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降低环境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县创建办牵头起草了《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规定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和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临近,为确保我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有序开展,应尽早确定禁止燃放区域及相关事项并开展后续相应工作,因此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6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办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路12号

  联系人:彭灿   联系电话:18569521563

  邮箱:204643919@qq.com


  附件:1.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规定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2.意见建议表.docx

  桃江县创建办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1.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规定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意见建议表.docx

来源:县创建办

作者:县创建办

编辑: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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