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上午8点左右,桃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城区金盆广场附近疑似气罐起火,急需救援。接到报警后,桃花江消防救援站立即出动3车12人赴现场处置。
火灾现场消防员正在铺设水带 龙奕 摄
火灾现场对乙炔气罐进行降温 龙奕 摄
火灾扑灭后消防监督员对现场进行勘察 龙奕 摄
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一个存放在室外的乙炔气罐气阀处正不断向外喷火,消防员询问现场人士得知,气罐着火时,该气罐的所有人曾使用过灭火器扑救,但未能将火扑灭。根据现场情况,消防救援人员先用水枪对正在燃烧的乙炔钢罐和氧气罐进行冷却降温,待氧气罐温度大幅降低后将其转移至安全区域,与此同时继续用水冷却燃烧的乙炔气罐,至罐内乙炔燃尽。最终,消防救援人员成功化解该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
消防部门提醒:乙炔为易燃易爆物质,使用乙炔气罐作业时,应注意以下三点:一、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且乙炔气瓶与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为5米;二、严禁暴晒,严禁用40摄氏度以上热源加热瓶体;三、乙炔罐和氧气罐不能同车运输。
来源:县消防救援局
作者:赵璞
编辑:刘琦
本文为桃江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taojiangnews.com/content/646943/56/152784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