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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桃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编班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教育局 编辑:刘琦 2025-07-04 17: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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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教通〔2025〕18号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全县实际,我局制定了《桃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编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桃江县教育局

2025年7月4日

  


桃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编班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益阳市2025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教发〔2025〕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均衡编班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全面实行均衡编班,确保生源分配均衡、师资配置均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编班工作专班,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基教股、职成股、办公室、人事股、廉政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基教股,统筹协调均衡编班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成立以书记或校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制定本校实施方案。

  三、实施对象

  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一律按本工作方案进行均衡编班。

  四、分班原则

  (一)全员纳入原则。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均纳入均衡编班对象。招生班级数大于一个班的公办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

  (二)随机均衡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用县教育局备案的电脑程序进行随机分班,按照班额、生源、师资、男女比例等均衡分班,均衡分配学生后再随机分配班主任并及时公示;不得依据考试成绩等设立或变相设立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

  (三)公开公平原则。分班工作在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工作人员、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的共同监督下进行,并全程录像或拍照存档。确保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分班结果公示后,学校不得重新分班或调换学生。

  五、工作程序

  1.制定分班方案。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均衡分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的均衡分班方案。方案应包括本届学生基本情况(如学生人数、性别分布、生源类型等)、教师情况(教师配备计划、教师基本信息等)、分班依据、分班操作流程、监督机制等内容,并充分征求教师、家长代表的意见建议,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后确定。

  2.上报审核备案。学校将制定好的均衡分班方案于7月31日前上报乡镇中心学校审核并报教育局备案。乡镇中心学校对方案的合理性、公正性、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确保方案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原则。

  3.公开分班方案。学校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新生均衡分班方案,包括分班时间、地点、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家长和社会对分班工作的知情权。

  4.学生信息采集与整理。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信息采集工作,包括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信息、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对采集到的学生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整理和汇总,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做好学生信息的保密工作。

  5.均衡配置师资。学校根据教师的业务能力、教学经验、年龄结构、学科分布等因素,均衡配置各班级的教师团队。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各班级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选,并报乡镇中心学校备案。在师资配置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教师意愿,发挥教师特长,确保各班级师资力量基本均衡。

  6.实施均衡分班。①成立监督小组。各学校成立由家长代表(4-5名)、教师代表(1-2名)、纪检监察人员(1名)、县局或乡镇中心学校监督员(1-2名)、乡镇分管教育领导(1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1名)的监督小组。②组织现场分班。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或其他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分班,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被分配到各个班级。对于双胞胎或多胞胎学生,家长可申请将其安排在同一班级。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监督小组成员进行均衡分班全程监督。③记录分班过程。分班过程要全程录像,详细记录分班的操作步骤、学生分配情况等信息。分班结束后,打印出分班结果清单,经监督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由学校和监督小组各留存一份。

  7.公开分班结果。学校将分班结果在校园公告栏向社会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班级名称、学生名单、班主任姓名等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班级学生名单由乡镇中心学校汇总报局基教股备案,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整。

  8.学生入学与学籍注册。学校根据分班结果组织新生入学报名和注册工作,为学生办理学籍登记手续。学籍注册信息要与分班结果保持一致,严禁擅自调整学生班级和学籍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众号,校园宣传栏等载体积极宣传,切实提升政策传播精准度和公众认同度,营造公平有序的教育生态。

  (二)严肃纪律。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需在开学前10天启动编班工作,以保障开学后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禁组织分班考试,严禁二次调班。对未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均衡编班的学校,追究其书记、校长责任,且学校三年内不得参评县级以上荣誉。其中,民办学校违规分班,将核减其招生计划。教师参与违规分班则取消其当年度评优资格。

  (三)动态管理。转学、复学学生由系统随机分配班级,确保班额均衡。每学年初将均衡编班情况纳入开学工作检查内容,重点核查分班方案、分班名册、监督记录等均衡编班台账资料。

  (四)强化监督。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成立均衡编班监督小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成员职责(详见附件),并提出具体要求。县教育局设立均衡编班投诉电话(0737-2659628,0737-2659620),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立长效机制。义务教育均衡分班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学校要以此次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巩固均衡分班成果。县教育局将定期对学校均衡分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工作方法,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七、其他说明

  本方案自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编班监督小组成员职责

  

附件: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编班监督小组成员职责

  一、监督小组成员

  家长代表(4-5名):由家长委员会推选,代表家长行使监督权。

  教师代表(1-2名):非本年级教师,确保师资分配公平性。

  纪检监察人员(1名):监督是否存在违规问题(如暗箱操作、利益输送)。

  县局或乡镇中心学校监督员(1-2名):审核学校方案、监督严格实行均衡分班。

  乡镇分管教育领导(1人):监督学校严格实行均衡分班。

  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1名):进行第三方监督,提升公信力。

  监督小组成员中(家长代表除外)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参与分班的,需回避。

  二、具体职责

  1.审核学校方案,核验学生名册。审核学校分班方案(含分班依据、师资配置规则),确保符合“随机均衡”原则;核对学生名单(性别比例、派位批次等)及教师信息。

  2.监督分班过程。监督随机派位或抽签过程,确保使用县教育局指定工具(统一软件),禁止人工干预。检查抽签箱封存、学生分组信封密封等环节是否符合规范。监督学校全程录像或拍照存档。

  3.公示结果,签名确认。监督学校在校务公开栏、官网等平台公示分班结果(含班级学生、班主任及教师团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全体代表在《分班结果确认书》签名并保存备查。

  三、工作要求

  1.严格分班流程。分班方案提交→监督小组审核→数据核验→现场分班(监督全程)→结果公示(监督签字)→归档备案→开学复查(开学后1个月内复查班级生源、师资配置实际情况,防止中途调班)。

  2.资料存档。监督过程需形成影像资料、签字记录等,存档备查至少2年。

来源:县教育局

编辑: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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