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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桃江县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信访局 作者:县信访局 编辑:刘琦 2024-04-10 11: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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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4日至7月14日,桃江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县信访局个别信访干部在受理信访事项时,对初信初访不够重视,对群众来访往往满足于程序性办理,政策宣传解释、思想疏导不到位,致使问题没有及时得到解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10月13日,组织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干部集中学习,提升信访接访干部履职能力,做好信访人的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②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不定期电话回访当事人,跟踪信访事项办理进度。③电话、微信督促受理部门和信访人进行沟通,及时回复信访人,使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

(2)关于“2020年6月以来,未组织开展过全县性的信访业务工作培训”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研究制定了全县信访业务工作培训方案。②2023年12月8日,组织全县信访业务工作人员开展了集中培训,就深化信访工作认识、信访事项业务办理,由市信访局专家和局业务股室负责人进行授课。

(3)关于“个别信访干部在接到群众来访诉求后,虽及时交办到职能单位办理,但未对信访事项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对责任单位办理情况、群众满意度未全部了解,导致出现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了《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规则》,加强对各级交办件的跟踪督办,建立了台账资料,掌握相关办理情况。②对纳入满意度评价的信访事项及时回访跟踪。③抓实责任单位办理情况跟踪,并对信访人进行回访,提升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办理满意度评价。

(4)关于“2020至2022年信访登记中程序不规范、无处理结果等现象较为普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规范接待程序,制定了《信访接待制度》,在信访大厅醒目位置悬挂了“群众来访接待处理流程图”“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等指示标牌,对人民群众来访的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并把接谈结果以及去向办理情况记录完整。②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按期回复信访人。③对办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信访工作绩效考核。

2. 关于“政治思想建设不重视”的问题

(5)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第一议程’、‘第一议题’落实不到位,政治理论学习浮在表面,未结合业务工作开展相关研讨。如2022年召开28次党组会议,有16次会议未进行政治理论学习”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5月5日,党组认真学习了“第一议题”制度相关文件。②党组会议严格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并在开展理论学习时结合业务工作认真开展了研讨。

(6)关于“中心组学习组织不规范。如2020年第1至第3次中心组学习,个别班子成员自学只写了标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进一步规范党组中心组学习,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23年县信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②2023年10月25日,党组认真学习了《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十项制度》文件要求。

3.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有待加强”的问题

(7)关于“2021年2月,3名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中未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10月25日,党组认真学习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②班子成员在2023年10月13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领了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

(8)关于“个别干部存在将群众诉求直接发至微信群等问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善了机关工作制度,明确:严禁在机关微信群发送涉及个人隐私、工作秘密等敏感信息。②组织机关干职工对机关工作制度进行了学习。③对责任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动真格”不够的问题

(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未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2020、2021年,未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不重视,敷衍应付;2021、2022年,未研究制定清廉机关建设的具体方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善制定了《桃江县信访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队伍管理。②制定了清廉机关建设的具体方案,积极开展清廉机关建设。③扎实推进廉政宣传工作,在办公场所张贴了寓意丰富的廉洁从政的图片和格言,打造廉政文化良好氛围。

(10)关于“对干部管理动真碰硬不够。2020至2022年,报账员4次超额或重复支付共计1329元、1次多支付工资及公积金87129元。党组仅对报账员的1次错误进行过1次诫勉谈话,但对诫勉谈话后是否将错误整改到位没有落实,对规避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没有过硬有效举措”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报账员4次超额或重复支付共计1329元、1次多支付工资及公积金87129元已退回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②对报账员进行问责,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③组织机关干职工对财务制度进行了学习。

(11)关于“绩效考核方案未落实。如2020年底,党组未研究考核结果,将年终绩效奖金平均发放给干职工,未体现绩效考核成果运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了《2023年机关干职工绩效考核方案》,将根据绩效考核方案对干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依据。②组织机关干职工对绩效考核方案进行了学习。

(12)关于“以会议落实会议。如2022年5月9日,干职工会议记录本简要记载了学习《“强作风、优环境、共建清廉桃江”活动2022年巩固深化方案》文件精神,但相关股室不知晓内容,未见有具体的部署、推进方案及活动成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党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形式主义的危害。②组织机关干职工学习了“四风”典型案例通报。③组织机关干职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了干职工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性的认识。

2. 关于“形式主义禁而不绝”的问题

(13)关于“有督查方案无工作成果。2020至2022年,连续3年印发对乡镇、县直部门开展信访工作督查的具体方案,但无具体督查成果,未形成督查台账或督查的通报材料、相关问题的处理措施及下段的工作安排”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建立完善督查工作制度,制定了《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规则》。②建立了乡镇和县直重点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台账。③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下发了督查通报,落实成果运用,提升督查成效。

3.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的问题

(14)关于“超标准住宿。如2023年1月,25名工作人员以350元/晚的标准在长沙住宿9晚,超出报销标准(330元/晚)4500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相关人员已将超出报销标准的4500元退回并上交至纪委专户。②完善了机关财务制度并组织机关干职工进行了学习,明确要求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③对责任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

(15)关于“津补贴清理不到位。如2021年将“2020年度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奖金1万元造表发放给干职工,截至2023年6月未进行清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相关人员已将1万元奖金退回并上交至纪委专户。②举一反三,对2020年以来津补贴发放情况开展了“回头看”,未发现其他违规发放问题。

(16)关于“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公职人员福利待遇。如2021年2月,超标准发放一名干职工7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2401元,超范围发放一名借调人员第13月工资2810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1年2月,县信访局超标准发放初级工刘某7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2401元,已将多发放金额2401元收缴并上交至纪委专户;对2021年2月超范围发放借调人员13个月工资的问题,已将多发放金额2810元收回并上交至纪委专户。②组织机关干职工学习了有关津补贴及财经业务知识。③对责任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

(17)关于“2022年,超范围发放非本单位工会会员服装费1300元,活动奖金及误餐费1460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将超范围发放的2760元收回并上交至纪委专户。②组织机关干职工学习了《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和工会福利的发放。

4. 关于“信访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8)关于“未按制度使用信访老户化解资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机关干职工学习了信访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②对于2020年贺某某信访事项、2021年陈某某信访事项、2021年龚某某信访事项补助资金全额拨付,主体责任单位未承担50%的情况,作出了情况说明:贺某某信访事项已通过县信访联席会议决定救助3万元,未要求责任单位进行配套;陈某某信访事项、龚某某信访事项经县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审批同意全额拨付。③责令某单位退回资金4万元。④对责任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

(19)关于“信访资金使用内控机制缺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责令某单位退回资金2万元。②制定了《桃江县信访救助资金监管办法》。③对2023年上半年上访老户化解补助资金申报、拨付情况进行了核查。

(20)关于“临时救助资金发放使用不规范。截至2023年6月,县信访局对临时救助资金发放未规范内控机制,如2022年11月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13100元,其中13笔8100元无救助报告及身份信息资料”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了《桃江县信访局信访救助专户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机关干职工进行了学习。②对责任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

5. 关于“单位专户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21)关于“印鉴管理不到位。如单位零余额账户、单位专户均使用前任局长私章,未及时进行印鉴更换;单位专户两枚财务印鉴均由报账员一人保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办理基本账户和专用账户法人更换手续。②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机关干职工进行了学习。

(22)关于“资金使用程序不规范。频繁存取大额资金,提取现金由分管领导口头授意进行,未履行书面审批程序;转账支付信访救助资金时只履行业务审批程序,具体支付未经会审联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善制定了《桃江县信访局救助资金使用办法》并组织机关干职工进行学习,严格按规定程序、流程使用资金,严格会审联签制度,杜绝挤占挪用资金。②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核查,未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

(23)关于“财务核算久拖不结。单位专户2019年收支情况经巡察组指出问题后,直至2023年3月底才进行财务核算”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机关干职工进行了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及时进行财务核算。②对责任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

(24)关于“大额奖励资金通过单位专户提取后以现金发放。2021年3月县委县政府考核文件规定发放102个单位各类信访工作奖金235万元,县信访局通过单位专户将235万元提取现金进行发放,且均未取得被奖励单位的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抽查发现某乡镇及所属的5个村共计获得16万元现金奖励,均未入账,而是直接发放现金或物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机关干职工进行了学习,加强财务日常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奖金补贴发放。

6. 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25)关于“制度更新不及时。未及时按照现行的津补贴政策更新财务制度,违规发放驻长办工作人员工作补助2400元/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②严格按照规定如实报销差旅费。

(26)关于“单位承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截至2023年3月,承担干职工医疗保险个人部分21545.95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将单位承担干职工医疗保险个人部分21545.95元收缴并上交至纪委专户。②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机关干职工进行了学习。

(27)关于“未足额收取工会会费。如2021、2022年,应收未收工会会费3036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将应收未收的工会会费3036元补缴会费至局工会账户。②加强工会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湘工发〔2018〕20号)文件要求,认真核算职工会费缴纳金额,足额收取工会会费。

(28)关于“虚报差旅费。如2021年1至3月,一名干职工先后3次重复报销伙食补助及市内交通费共计300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相关人员已将重复报销伙食补助及市内交通费共计300元退回。②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机关干职工进行了学习。③对责任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

(29)关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如截至2023年3月,对账龄5年以上的某干职工1000元往来款仍未清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相关人员已将1000元往来款退回。②对责任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

(30)关于“工会活动开展不规范。2022年8月、11月工会活动内容相同;12月超标准以600元/人的标准发放获胜队伍奖金3600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将超额发放部分奖金退回单位工会账户。②组织机关干职工学习了《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③进一步丰富工会活动内容及形式,制定工会活动方案时将工会活动与支部建设、党建教育、创建等活动融合开展,切实提升工会凝聚力。

(31)关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2021年2月将应付的48000元“三无”创建宣传费付款至报账员个人账户;2023年3月仍持有库存现金6134.09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将6134.09元退回至桃江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②组织机关干职工学习《桃江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财务报账过程严格按照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支付各类支出。③对责任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

(32)关于“费用报销附件资料不全。2021年2月,省两会期间信访维稳的住宿、会议室租赁及差旅费共计107176元付至报账员个人账户,无出差审批单、住宿登记及住宿费明细、资金垫付凭据等附件资料”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机关干职工集中学习了《桃江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②补充完善了费用报销附件资料。③对责任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

(33)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不到位。如2021年11月,补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24377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部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将相关人员补缴个人部分缴存至公积金账户。②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③对责任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 关于“党组班子的核心领导作用有待加强”的问题

(34)关于“党组会议组织不严肃。党组会议对缺席人员未记录具体情况,只记录了参会人员姓名。存在以干职工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善了机关会议制度。②党组会议记录本和干职工会议记录本分开设置,杜绝用干职工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现象。

(35)关于“‘一把手’末位表态落实不到位。如2022年有10次会议记录显示,在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一把手’在其他班子成员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发表意见前,直接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中共桃江县信访局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巡察整改以来,凡在研究决定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作最后陈述表态。

(36)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如2020年4月8日党组会议记录显示,会议未就信访大厅建设相关事项进行研究部署,但“一把手”末位表态时却直接指定信访大厅建设采购供应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中共桃江县信访局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这一党内议事决策的基本制度。在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37)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2020年‘三重一大’事项未到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登记,2021年备案登记不全。2020、2021年班子会议均存在无研究议事过程,且在派驻纪检监察组未参加的情况下通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党组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通知》,严格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23年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党组会议7次。

2. 关于“不重视党建工作”的问题

(38)关于“党组不重视。2022年未开展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党组未研究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工作,党组书记2022年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问题整改方案中未包含县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整改内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5月11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2023年全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提示》文件精神,局党组对照文件要求,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相关工作做了部署安排。②对照《2022年度县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问题整改方案》中涉及县直各单位的问题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局党组对号入座,认领问题,进一步完善了述职评议考核问题整改方案。

(39)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自评互评蜻蜓点水,‘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2020、2021年未开展群众测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按照要求规范党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程序,严肃纪律,认真制定工作方案。②2023年10月13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各班子成员互提批评意见两条以上,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③2024年1月19日,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了群众测评。

(40)关于“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够实。主题党日活动流于形式,集中学习、研讨发言、讲“微党课”不主动,存在应付心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用好了“主题党日”这一重要平台,把党组织活动与党员需求相统一、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多开展有组织、有特色、有意义的主题党日。②开展体验式、沉浸式活动,以主题党日的多样性和有效性引导党员围绕工作任务、时势形势谈认识、讲体会、找差距,真正以活动的实效来体现党员学习教育的成效。

3. 关于“组织人事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41)关于“人员编制使用不规范。某事业副科级干部一直参照行政编制人员管理,占用机关行政编制,且不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2019年,县信访局成立二级事业机构(县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个,但未及时妥善处理该同志编制身份问题,导致其既占事业编制职数又占行政编制职数,编制身份不清”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行了学习,今后将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相关规定办理人员编制事宜。经与县委组织部对接,同意该同志按副科级干部办理退休手续,目前我单位正在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42)关于“档案专项审核不彻底。一是多份人事档案个人重要材料未及时入档。如多名干职工无2020、2021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等。二是多份档案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未盖章、个人未签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2023年档案专审“回头看”工作,对全局工作人员档案进行查漏补缺,已按要求将需归档资料进一步补齐、完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8218178;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迎宾路168号;电子邮箱820112816@qq.com。


中共桃江县信访局党组

2024年3月22日

来源:县信访局

作者:县信访局

编辑:刘琦

本文链接:https://www.taojiangnews.com/content/646848/54/137177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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