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自主申请,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必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48号)文件规定,批准以下两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自其申请注销之日(2024年2月1日)起注销:桃江县桃花湖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桃江县引路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特此公告。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
来源:县人社局
作者:县人社局
编辑: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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