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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桃江县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育培训机构遴选公告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编辑:刘琦 2023-10-10 10: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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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湘农办发〔2023〕81号)和《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文件要求,为实施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充分发挥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为职业农民提供便捷服务,特向社会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原则

按照培育机构自愿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认定符合要求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

(二)基本条件

1.入选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http://wwwngxnetcn)培训基地库中的涉农高等院校及省级示范培育机构、涉农职业培训机构参加遴选。同时应具备湖南省电子卖场采购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近3年无不良记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规范要求及资金管理规定,熟悉农民培训的特点,具备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和农民培训经验。

4、具备满足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固定办公场所及住宿场所、集中教学场地和相应设施设备;有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训机构要聘请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高素质农民师资信息库中注册的老师授课:具有开设涉农专业教育和农民教育培训的经验,以及进行长期跟踪指导和服务的组织能力。

5、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并具有实行信息化管理的条件。做好书籍采购、精品课件、录像、编辑整理工作、完成线上线下融合培训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按要求按时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并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6、有合作实训基地。基地的产业或产值达到一定规模,在当地有示范带动作用,并具备开展现场教学、实践操作等基本设施条件。可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高产创建示范片、农业企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作为基地。

7、培训机构培训任务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有出现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等违规行为的,视情况扣除相应培训资金,或终止培训任务。

(三)机构数量

拟遴选3-5个培训机构。

(四)需提供材料

培育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桃江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包括《桃江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请表》、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报材料、法人证书、及其他资质佐证资料。(具体依照《湖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湘农办〔2023〕81号和《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2023〕58号的相关要求提供)。

(五)时间安排

请具备条件的培育机构于2023年10月18日下午5点30分前将所需材料送至桃江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股608室,过期概不受理。

(六)培育任务表

单位:人

  

(七)认定程序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接到相关材料后,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资料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再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核实、择优选择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联系人: 邹老师 联系电话:15616784109

文老师 联系电话:18373778803

附件1:桃江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请表

附件2: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报材料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1:

  

附件2:

说明:请将申报材料的每个部分要全面、详实,佐证材料附后。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编辑:刘琦

本文链接:https://www.taojiangnews.com/content/646754/54/13143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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