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斑618个,总面积11915.50公顷。
二、禁止在县域范围内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要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已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因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要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附件(见全文下半部分):
1.桃江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面积统计表
2.桃江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
桃江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来源:桃江县水利局
编辑:刘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