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21〕27号)等文件中有关强化社会监督的精神,现对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希望大家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一、决策概况
1.决策名称: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
2.扩区面积及四至范围:
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沙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20家园区调区的复函》(湘发改函〔2024〕60号)文件公布的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边界范围546.04公顷为基础,拟扩区面积268.27公顷,扩区后开发区面积为814.31公顷。其中:
区块一:原边界范围399.22公顷,拟扩区面积104.23公顷,扩区后总用地面积503.45公顷。四至范围:东至资江,南至桃兴路,西至桃迎路,北至长石铁路桃花江站。
区块二:未进行扩区,四至范围:东至S206省道以西600米处,南至茅公塘,西至志溪河,北至S206省道以北270米处。
区块三:原边界范围45.38公顷,拟扩区面积147.11公顷,扩区后总用地面积192.49公顷。四至范围:东至泉角冲组,南至桃江宁乡交界处30米,西至糯米冲,北至S206省道。
区块四:拟扩区面积16.93公顷。四至范围:东至G536国道以北130米,南至G536国道以北60米,西至肖家湾村,北至楠木村。
扩区范围见附图。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本决策相关利益单位及个人。
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您是否同意决策实施,如不同意请说明理由;
(2)您认为本决策完成后对当地经济发展有何影响;
(3)您认为本决策对当地环境有何影响;
(4)决策实施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出行带来的影响;
(5)您对本决策不满意拟采用何种诉求方式;
(6)您在本决策实施过程中最关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7)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截止日期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工作日:上午8:00-11:45,下午:14:30-17:30)等方式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联系,提出与本决策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及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联 系 人:邓先生
3.联系电话:15273718596
4.电子邮箱:840641719@qq.com
您的意见和建议对本决策具有积极作用,我们在此对您表示真挚的感谢。
附图:拟扩区范围示意图




来源: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编辑:刘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