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熊军、汪小明、田进辞去桃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熊军、汪小明、高琪、杨明山、王锋、李卫萍、黄烽、史新宇、舒展炎、刘蛟辞去桃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桃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高琪担任的桃江县第十八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来源:桃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刘琦
桃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熊军、汪小明、田进辞去桃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熊军、汪小明、高琪、杨明山、王锋、李卫萍、黄烽、史新宇、舒展炎、刘蛟辞去桃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桃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高琪担任的桃江县第十八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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