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对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期间,交通违法扣留的144辆摩托车、60辆电动摩托车、43辆三轮车、1辆四轮车进行报废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请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持相关证件到我大队交通违法处罚中心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者,我大队将依法予以报废。(联系电话:0737-8888122)
特此公告!
附件(可点击下载):涉案车辆报废公示清单
桃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1月13日
来源:桃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刘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