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桃江县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刘琦 2025-05-09 15:40:36
—分享—

  一、举报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1.通过车接车送,提供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无住院需求的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2.通过给予人头费、奖励提成等方式,拉拢介绍病人虚假住院骗保。

  3.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等勾结,诱导无住院需求的供养老人、康复人员、失能人员虚假住院骗保。

  4.敛聚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5.雇佣无资质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活动骗保。

  6.伪造篡改CT、X线、核磁共振、超声等医学影像资料和临床检验检查报告骗保。

  7.通过编造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理疗记录等方式,虚构诊疗服务项目骗保。

  8.通过伪造编造医嘱、处方,篡改药品进销存记录,虚假开具药品耗材等骗保。

  9.将自费整形美容类项目串换为医保目录内项目收费骗保。

  10.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11.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12.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

  1.通过私自印刷定点医疗机构空白处方,私刻医疗机构公章、医师个人签章等方式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2.与医药企业勾结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3.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借助人工智能自动生成虚假处方骗保。

  4.敛聚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5.将食品、保健品、生活日用品、化妆品等串换为药品骗保。

  6.组织本单位员工空刷套刷医保卡骗保。

  7.有组织前往其他单位、企业等,诱导员工非真实购药骗保。

  8.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进行倒卖“回流药”骗保。

  9.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进行二次销售。

  10.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购药、超量购药。

  11.未严格执行实名制购药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12.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三)职业骗保人和参保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1.“黑中介”拉拢、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2.药贩子、卡贩子、职业开药人倒卖“回流药”骗保。

  3.组织或参与空刷套刷医保基金,或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等。

  4.组织或参与伪造处方、发票单据,伪造、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病历资料骗保。

  5.协助非参保人骗取医保待遇资格。

  6.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内容应与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相关,举报人需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如实提供举报事项详细情况和已掌握的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积极配合调查核实;

  (三)医保部门将依法依规对举报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线索严格保密,对查实案件给予奖励;

  (四)对恶意诬告、打击报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奖励

  按照《湖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四、举报方式

  可通过现场提交、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供举报线索。

  桃江县医疗保障局地址:桃江县桃花江大道100号705室

  投诉举报电话:0737-8884321

  举报邮箱:402923862@qq.com


  桃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9日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刘琦

阅读下一篇

返回桃江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