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民政局 编辑:刘琦 2024-03-15 11:02:46
—分享—

县本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县本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桃江县民政局将开展全县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请县本级社会组织对照有关要求(具体年检事项须知见附件),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年检材料和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及时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的年检纸质材料报送桃江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直接报送)。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全县性社会组织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和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出具初审结论。

  报送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逾期未报送年检纸质材料的社会组织,桃江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不再接收材料,按照未参加年检处理。

  桃江县民政局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核查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

  

    附件:桃江县本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事项须知.doc

  


桃江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5日

来源:县民政局

编辑:刘琦

阅读下一篇

返回桃江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