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7日开始,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为期3个月的公路路域环境非公路标志(广告牌)集中整治行动。
拆除非公路标志
整治范围包括对全县高速公路互通、普通公路建筑限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非公路标志,以及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违法地面构筑物(广告牌),根据难易程度,分类施策,依法、依规、依程序集中进行治理;在建立台账和问题清单的基础上,对合法非公路标志(广告牌)按照许可批复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规范和管理。
拆除违法地面构筑物
在整治行动的第一天,该大队会同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执法车辆4台次,在S223桃灰公路段开展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强制拆除违法广告牌8块、违法地面构筑物(广告牌)2块,责令业主自行拆除违法广告牌2块,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任湘泉
编辑:刘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