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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来源:县财政局 编辑:刘文彦 2024-08-15 17: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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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用于耕地地力保护,保持粮食生产稳定。

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具体包括以下3种情形:一是已确权颁证到承包方的耕地,承包方自行实施或组织耕种的,补贴资金由承包方领取;二是已确权颁证到承包方的耕地,承包方将耕地流转至经营方,且承包方、经营方在流转协议中约定了补贴资金收益人,流转协议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备案后,按照协议执行;三是没有确权颁证到承包方的村组未发包土地和国有农场耕地,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村组集体、国有农场,如有协议的按照备案协议约定对实际种植者进行补贴。

补贴标准: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95元/亩,另外对双季稻种植者增加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根据当年资金量测算。

政策解答电话:13873798288(县农业农村局符主任)

来源:县财政局

编辑:刘文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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