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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表彰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来源:县委政法委 编辑:刘琦 2023-05-09 16: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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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县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涌现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经各单位推荐,县平安办考察研究,拟推荐表彰下列见义勇为行为,现予公示:

一、桃江县桃花江镇罗家潭村村民曾庆年于2022年10月20日在桃花江镇罗家潭村救助火灾的行为。

二、桃江县松木塘镇桥头河村村民胡向元、胡志元于2022年11月11日在松木塘镇桥头河村救助火灾现场人员的行为。

三、桃花江灌区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晓安于2020年3月26日在桃江县金凤小区救助火灾的行为。

公示期为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县平安办反映。

电话:0737-8218169 18207378837

地址:桃江县迎宾路168号8207室

邮编:413400


桃江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来源:县委政法委

编辑: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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