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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关于遴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刘琦 2023-05-18 11: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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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21号)及《桃江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拟决定面向全县遴选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环节及数量

  1.早稻集中育秧,遴选服务组织5家;

  2.统防统治,遴选服务组织5家;

  3.粮食烘干仓储,遴选服务组织4家。

  二、区域范围

  优先支持8个双季稻万亩示范区。

  三、支持对象

  择优选择为农业生产开展社会化服务的早稻集中育秧、统防统治、粮食烘干仓储的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等作为项目承接主体。

  四、服务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经县级以上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有营业执照,并且有2年以上从事相关社会化服务经验;

  2.能满足所申报的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机械、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场地等,能保证作业量任务的服务需要;

  3.提供优质的服务质量,有服务协议和土地流转合同规范,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4.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5.无重大违法违规、安全生产事故和不良信誉记录;

  6.服务主体农机设备必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

  ①早稻集中育秧。服务组织的服务面积不低于500亩以上。

  ②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由湖南省植保站授权的统防统治专业服务组织(获全国星级服务组织或参与应急防控的组织优先)且拥有植保无人机10台以上,服务组织应具备年服务面积40000亩以上。

  ③烘干仓储。服务组织拥有大型谷物烘干机械不低于5台,具备日烘干能力60吨以上。

  五、遴选方式

  1.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申报服务项目、服务区域和服务规模,并提供营业执照、设施设备清单、服务作业人员名单,前两年的服务合同、土地流转面积清单(已签订的流转合同1-2份)、经营档案和财务资料,各类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2.现场考评。由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牵头组织县财政、县农业农村等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到服务组织所在场所进行现场考察评估,提出考评意见,纳入评估内容。

  3.专家评审并公示。由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牵头对经自主申报、基本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择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承接主体。在桃江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以上。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六、报名截止日期

    2023年5月26日下午5时

  七、报名地点

    桃江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咨询电话:0737—8822816(办)。

  


桃江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2023年5月18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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