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县城管局联合桃花江镇、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对位于县城曾家坪地段存在安全隐患的厂房和仓库依法进行拆除。
拆除现场 陈明 摄
此次被依法拆除的废危厂房仓库总面积达1500平米,其中石膏板厂厂房348平米、仓库1152平米。该厂房属原县农业局原种场国有资产用地,长期被当地居民使用,县纪委督查相关部门依法收归政府所有,因年代久远被认定为老旧危房;该处仓库也因年久失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此,县城管局联合多部门调查取证,通过电话联系、当面交流等方式与该仓库负责人进行多次沟通,该仓库负责人在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后,同意拆除。
拆除现场 陈明 摄
当天,县城管执法局统一号令,拆除行动开始。现场各有关部门按照行动方案,各就各位,各司其职。伴随着挖机、炮机的轰鸣声,危废厂房应声而倒。
截至12日,拆除任务顺利完成。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县城管局
作者:陈明 李璎
编辑: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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